雅戈尔惊天利润逆转

更多 2018-05-23 19:41 阅读:3739 / 回复:0 楼主luo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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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雅戈尔发布2018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自2018年3月29日起对中信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预计当季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约86.80亿元,同比增长687.95%左右。
据此计算,公司今年一季度净利润大幅增至99.42亿元。而根据今年1月末公司披露的业绩预告计算,2017年净利润约为3.55亿元。
3个月内业绩惊天逆转,主要在于会计核算的变更。雅戈尔的"财技"也因此受到市场质疑。
下面我给大家说说投资的几种形式

一、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范围为:控制、共同控制(合营投资)、重大影响(联营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控制:51%,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20%-50%。
如果权益性投资目的是出于对被投资者的长期控制、共同控制或者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则该项权益性投资无论是否具有活跃市场和公允价值,均应按相关规定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反之持有意图并不是为了控制或重大影响,则应确认为相应的金融资产。
所以这个比例不是固定的。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2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权益法: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这2个最重要的区别就是一个长期股权投资计价成本一直不变,而一个是随着对方的所有者权益增加而按照自己的份额增加,同时投资收益增加,从而利润增加。

三、旧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以及企业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等需要而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参与增发取得的股票因为锁定期基本在1年以上,所以一般不在此核算,一般放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亏损做相反分录)。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同时,在编制中期报告之前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本年利润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四、旧准则: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变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调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价值
期末公允价值高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而不是利润)
期末公允价值低于此时的账面价值时:
反之即可。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借方也可能列贷方)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调整额可能列贷方也可能列借方)
            借或贷:投资收益(出售时才是利润)

五、魔术般的变化
      雅戈尔公司已于2015年7月18日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4),披露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17日,通过全资子公司雅戈尔香港)实业有限公司、新马服装国际有限公司买入中信股份11,580.00万股;且于2015年7月17日与中信股份签订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新股认购协议》,投资1,198,609.11万港元,以13.95港元/股的价格认购中信股份新股85,921.80万股(本次交易已于2015年8月12日完成了新股认购交割过户手续,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的《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雅戈尔2016年年报显示,持有中信股份14.55亿股,占总股本的4.99%,投资成本为170.62亿元。2016年底公允价值为144.42万元,2017年度资产减值为33.47万元,这样2017年底公允价值为137.15万元。
2018年 雅戈尔3月29日在场内以每股平均价10.9港元增持1000股,涉资约1.09万港元。增持后,雅戈尔最新持股数目约为14.545亿股,比例由4.99%升至5.00%。
 
雅戈尔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向中信股份委派了一名非执行董事,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参与中信股份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判定公司对中信股份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应当自2018年3月29日起将中信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由此公司所持中信股份对应的净资产可辨认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 930,210.84 万元,将计入2018年第一季度营业外收入,增加当期净利润930,210.84万元;且公司在持有中信股份期间,将随着中信股份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对中信股份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资本公积等。
  假如本例中持有的不是中信证券,而是股价高于净资产的股票,企业就不会采用这种方式。也可能将股票卖掉,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目前的旧准则下只有转让才能进入利润,否则只是增加净资产。

六、变更的合理性
立信于2018年4月25日出具《关于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核算方法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信会师函字[2018]第ZA193号),发表意见如下:
1、2018年3月29日,雅戈尔在二级市场买入中信股份0.1万股,持股比例达到5%,该0.1万股本身并不会实质增加雅戈尔对中信股份的影响,且其增持并不足以表明公司已改变对中信股份的持有意图,其持有意图仍是作为财务投资者以获取中信股份的高额股息分配等收益。
2、中信股份前两大股东持股比例达到 78.13%,在其股东大会的表决权上前两大股东占有绝对优势,增持后雅戈尔持股比例仅为5%。在其他股东持有股份不是高度分散的情况下,5%有表决权的股份通常并不足以达到重大影响,因此雅戈尔通过股东大会参与中信股份的经营及财务决策施加影响的量级不够。
3、中信股份于2018年4月18日发布《董事会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的公告,公告显示雅戈尔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吴幼光先生由2018年3月20日起成为中信股份非执行董事。
中信股份董事会由17名董事组成,雅戈尔通过其在董事会中1/17的席位对中信股份实施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
此外,中信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五个委员会,包括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监控公司的财务报告系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等)、提名委员会(制订董事提名政策、程序及准则、就董事的委任或重新委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薪酬委员会(厘定各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战略委员会(考虑公司的重大战略方向、中长期发展计划及五年发展计划,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和特别委员会(处理对公司及董事进行的所有调查(包括协助调查)和涉及对公司及其董事的法律程序),董事会将相关职能授权给该五个委员会。
除执行董事外,13名非执行董事中有11名非执行董事均在相关委员会中任职,但雅戈尔派出的吴幼光先生在上述委员会中未担任任何职务,表明相对绝大多数非执行董事而言,雅戈尔派出董事无法参与中信股份的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相关专委会职责的履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雅戈尔简单地以上述对中信股份增持并委派1名非执行董事而判断其能够对中信股份施加实质性重大影响的依据不充分,因此不建议雅戈尔对中信股份改按权益法核算。
公司拟根据立信的书面意见,取消对中信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变更事项,继续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该项投资。

七、思考
这个案例很明显地看出通过变更科目,从而变更会计核算,从而对利润产生极大的影响。所以变更科目,是需要合情合理的,是要有理有据的 ,能接受考验的。
 本例雅戈尔公司最终还是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但是这个例子给我们以很多思考。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目的、方法、管理层的战略等等都是我们做财务要深深考虑的。
感谢阅读,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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